活动说明:一、活动目的: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贯彻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帮助企业控制相应成本,实现更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根本上解决了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活动时间:2020年05月21日 下午14:30-17:30
活动地点:曲靖市麒麟区园林路石林大酒店
三、参加人员 :云南皓健税务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及项目工作人员;
云南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曲靖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普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昭通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云南嘉华亮讯咨询有限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
四、培训内容:(一)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二)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三)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的解读;(四)纳税人发生符合8号公告和9号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行为,在开具发票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如何申报;(五)企业根据8号公告第一条规定,享受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应当注意的事项。
五、活动联系人及电话: 张勇
0874-3333355